徐州交通 | 徐州运政 | 徐州公交    今天是: 加入收藏  |   联系我们        
您的当前位置:首页 - 所有信息 - 新闻中心 - 行业新闻
徐州运管稳妥做好出租汽车收费项目 和标准公示工作
发布时间:2016.04.01    新闻来源:   浏览次数:

根据交通运输部《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》、《徐州市出租汽车客运条例》等法规要求,结合我市出租汽车经营权取消有偿使用费、调整租赁承包费的实际情况,为切实解决广大出租汽车驾驶员反映强烈的问题,徐州运管稳妥做好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相关工作。

一、公示要求

1、公示载体。各公司要在驾驶员交费场所醒目位置,按照《徐州市出租汽车企业标准化建设VI手册》B-2.8制度展板样尺寸制作,名称统一为“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”。

2、公示内容。分“收费项目”、“收费标准”、“备注”三个栏目,其中“收费项目”逐一罗列公司承担、驾驶员承担、代征代缴的各类收费项目,以及相关经营成本支出等;“收费标准”公示各项费用的具体标准,可按照年度或分摊到月度计算;“备注”栏目明确该项费用的性质,作出如“公司承担”、“驾驶员承担”、“代征代缴”等收费项目说明。

3、公开透明。凡是实际发生的各项收费项目,要全部予以公示,努力做到公开透明,减少驾驶员误解造成的举报投诉和群访集访。凡是未公示或变更的收费项目,在未与驾驶员签订补充协议或合同前,一律不得增加收费项目或提高标准。

二、工作要求

1、各公司重新调整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工作于4月15日前完成。完成公示后,各公司将公示牌拍照打印,经公司负责人签字、盖章后,于4月20日前报市运管处出租科备案。

2、出租汽车行业协会要加强企业自律,发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,加强企业间的沟通协调,确保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工作顺利推进。

3、逾期未完成公示工作的,或对个别违反行业法规或工作要求的公司,管理部门将予以停办业务、限期整改、依法处理等措施抓好督促落实。 (朱光亚)


 
 
友情链接
主办单位:徐州市出租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   www.xzgjcz.cn   2016-2024  版权所有
地址(ADD):黄河南路西首    联系电话(TEL):0516-85656108   
E-MAIL:140771708@qq.com   备案号:苏ICP备17001475号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