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22日上午8点17分左右,乘客王先生一家三口在王场东村乘坐徐州公交出租公司苏CE7301的车到房产交易中心。下车时不慎将装有购房合同、身份证等重要材料的档案袋忘在了车内。王先生下车后,驾驶员朱元鹏在彭城路又拉载一位乘客去建国东路,该乘客上车时发现了档案袋并交给了朱元鹏。根据档案袋里的信息,朱元鹏断定失主为王场东村上车的三名乘客。将该乘客送至目的地后,朱元鹏仔细查看了袋子里的材料,里面有购房协议、身份证复印件等,唯独没有失主电话。考虑到材料的重要性,朱元鹏决定将档案袋按照身份证地址给失主送去。
9点14分,朱元鹏赶到失主王先生的家,但是家中无人。朱元鹏便来到王场社区办事处,向社区工作人员说明来意,希望社区工作人员帮助联系到失主。
9点18分,徐州公交出租公司接到失主王先生打来的寻物电话。公司立即与朱元鹏取得联系,而此时,朱元鹏还在王场社区办事处做失物登记。应失主王先生一家的要求,朱元鹏又将手提袋送至房产交易中心原王先生一家下车的地点。
9:40分,王先生的爱人陈女士拿到了失而复得的购房材料,握着朱元鹏的手激动地说:“朱师傅,太感谢你了!今天我们一家是到房产交易中心办房证的,排队的时候才发现装这些材料的袋子不见了。幸亏遇到热心肠的您,短短1小时的时间我们就拿到了材料,要是丢了可就麻烦了,太感谢了!”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