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乘客乘坐出租车时应注意行车安全,并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物品,下车时索要乘车发票。
二、不乘坐无出租标志、无证经营的“黑出租”。
三、查找遗失物品或投诉驾驶员经营行为不规范,直接拨打运政热线电话:96196;遇乘车价格方面的投诉可拨打物价局热线电话:12358。
四、向我公司投诉,应准确提供车号、发票号、乘车时间和主要经过,留下真实的姓名和联系电话,以便调查核实。
五、根据规定,下列情况不属于拒载:
a) 乘客逆向招车(市区主要路段禁止调头);
b) 乘客所要去的道路、地点无法行驶;
c) 乘客超过四人(出租车除驾驶员外,限乘四人);
d) 乘客携带超长、超宽、超重等物品,影响行车安全(乘客应携带随身物品,如物品数量较多,上下车占用时间长,应与驾驶员协商);
e) 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或污损车内卫生的物品;
f) 其他禁止的事项。
另外,有停靠点路段不在停靠点或未设停靠点路段不停靠路边,出租车也不得载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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